意如何

全职高手 王叶 古代江湖

灵犀照角(2)

方锐第一次见叶修,场面实在称不上很有面子。

那时候他蹲在水沟里,叶修蹲在水沟边上。

直到现在他也没想明白当时跟踪这人,是怎么跟着跟着就跟到沟里去了的,追根究底也许只能怪他不该闲来无事胡乱起了好奇心。

最开始,感兴趣的倒不是这个人,而是这人脸上的人皮面具。

干方锐这行的,从不缺跟人皮面具打交道的经验。在雇主面前以真面目示人那叫蠢,方锐不止不蠢,还是个人精。他用过的人皮面具是以打计的,其中绝大部分出自镜轩堂的手笔,不折不扣的珍品。

做人皮面具也是门手艺,自然也像所有手艺一样,会的人多,精的人少,要论登峰造极,算来全天下却只有两家:蜀中唐门,江北镜轩堂。

唐门擅巧术,家大业大,拿得出手的手艺远不止这一门,也不以此出名;镜轩堂却是独精于此,声名远播。这两家本同出一源,其中恩怨纠葛暂且不表,方锐跟镜轩堂有交情,在此道上也算培养出了几分眼光,别人看不出来叶修脸上戴的是人皮面具,他却看出了端倪。

但他到底眼光有限,看出那面皮精巧,却看不出是哪家的手艺,只觉得不像出自镜轩堂,是不是来自唐门却不好说。看不出来本也没什么,怪只怪他太闲,左右无事就一直跟着,反正被跟的那人一看就是个身手平平的读书人,凭他的道行就算不用上缀影术,对方也没可能察觉。

于是他就这么一路跟到了沟里,叶修蹲在沟边上一脸诧异:“我以为是谁呢,怎么是你?”

方锐心里警铃大作。此时他脸上并没有戴着面具,倒是不怕被人识破另一重身份,他警惕,纯粹是因为他这张娘胎里带来的脸,怎么想都应该比那些用过的假脸更难遇到熟人。

谁叫他绝大多数时候都顶着各种假脸走南闯北呢?这些年下来,休说旁人,就连他自己都快混到不认识自己模样地步了。

所以,面对这个一开口就套近乎的陌生人,方锐暗自压了压惊,坦然回道:“阁下认错人了吧。”

对方却不做同感:“不可能,打你还缩在乳娘怀里喝奶那时我就见过你了,怎么可能认错?”

方锐表里如一的呆在了原地。他当然还记得这人脸上戴着面具,想凭其相貌推测年龄是不可能的,但这人声音听来尚算年轻,猜想跟自己年岁多半不相上下……我还在喝奶的时候,你顶多也就是个流着口水满地爬的奶娃娃吧?!方锐风中凌乱的想。

这下他几乎肯定对方是认错人了,对方却似打定了主意要认这个亲,不等他出言反驳,左手往他面前一伸,竖起三根手指。

那是三根很好看的手指,白白嫩嫩,葱管一样,长在个其貌不扬的男人身上简直暴殄天物。

好吧,他也不能肯定这男人一定其貌不扬,但无论如何,除了骨节修长一些,这怎么看都更像是只小姑娘的手。

方锐走了神,以致于对方说了什么他只听到个尾巴,不得已只好要求对方再说一遍。

“我是说,我们来打个赌,若我能说对三个跟你有关的词,你就帮我做半年事。”

打赌,方锐最喜欢不过,但他也没敢掉以轻心。对方会这么提,自然能有几分胜算。方锐思忖了一下:“阁下若是说错了呢?”

“随你,反正那是不会发生的。”

对方说得笃定,方锐心里本就不太舒服,这下更是不悦。他想好啊,不管你说什么,我来个相应不认,你奈我何?退一万步说,我想赖账,我要走人,你还得有那个本事留得住我呢!

主意已定,他也不是很在意这个彩头,当即说:“那你错了就得答应我一件事,无论我提什么要求,都得完成。”

叶修大方答应,问:“那我开始了啊?”

方锐点头,叶修开始掰手指。

“第一,鬼迷神疑。”

“第二,无量海。”

“第三,方…”

“够了!!”

方锐喝阻了这人继续说下去。他已经打定了主意无论对方说什么都一字不认,但对方第一个词出口,他就知道自己想错了。

三个关键词,听到第一个,他脸色陡变;听到第二个,他心神激荡;听到第三个……不用听完第三个,他就知道这次自己输得彻底。

第一个词,揭破了他的另一重身份;第二个词,点出了他的师承门派;至于第三个词,方什么?他相信对方要说的绝不可能是“方锐”!

这个人的确认识他,彻头彻尾的认识,而他对这个人却是一无所知。

对于干他这行的人来说,恐怕没有什么能比在一个陌生人面前一丝不挂般全无秘密更加可怕,尤其那还是个摆明了对他有所求的陌生人。

那一瞬间,方锐起了杀念。

然而他没有动手,甚至仍然坐在水沟里,连要起来的势头都没有。杀意在他眼里藏得很深,浮在面上的是一层笑意。

方锐冷笑着问:“你到底是谁?”

“不用提防我。”对方收回手,仍然随随便便的蹲在那儿,像是完全不在意那若隐若现的杀机,全身上下半点不设防。他悠然说道:“你是认识我的,只是认不出,也想不起来而已。我不会主动告诉你我的身份,但如果你猜出来了,我也不会否认。现在你只需要知道,我不像你想象中那样具有威胁性,以及——愿赌服输。”

这番话全不似方才的轻佻语气,竟然说得很是郑重,方锐不禁感到迷惑。杀掉这个人对他而言轻而易举,但那样他也将永远不知道这人是谁,跟他有什么关系。

而彻查一个人相关的一切,岂不正是他的老本行?光明正大的跟在这人身边,对他而言,岂不正是一个绝佳的机会?

不管这人是否如其宣称般不具威胁性,他都必须亲手消除潜在的隐患,而在那之前,让对方显示出一点诚意似乎也合情合理。

“公平起见,先让我看一眼你的真面目。”方锐提议。

“咦,你瞧出这不是我的脸?”叶修诧道。

“废话,不然我跟着你干什么,吃饱撑的吗?”方锐贼兮兮的笑。

“你……跟我这么大半天的,就为了看一眼我长啥样?”叶修不可置信状。

“滚,谁对你的长相感兴趣了!”方锐瞬间黑了脸。

“你刚才自己要求看的……”叶修咕哝。

方锐挂满一脸黑线:“那是刚才!这之前……算了我跟你讲这个做什么,你倒是让不让我看?”

“不是我不想给你看。”叶修摸了一把自己的脸,“实在是这面皮比较特殊,除了替我戴上去的人怕是没第二个人揭得下来。”

“你试过?”

“当然试过,谁高兴连睡觉都贴着张假脸?我就撕了一下,差点把脸皮撕破,疼得我……”

方锐无语了。这样的人皮面具他是闻所未闻,但看对方提防着他突然出手的样子又不像作假……心底深处不知为何,他竟已经开始有点相信对方说的都是真话了。

方锐叹了口气,问出最后一个问题:“你为什么找上我?”

“好像不对吧?”对方闻言道,“哪里是我找上你,分明是你不离不弃的跟我一路,我还想问怎么运气这么好,逛个大街也能捡到一个便宜师爷呢。”

“师爷?”方锐试图确定自己没有幻听。

“是啊。”叶修愉快的向他解释,“我这就准备动身去殊河县赴任,正好缺个师爷,这不物色半天了吗?从今天起半年,就偏劳你了啊。”

“你到底是什么人……”方锐咬着牙又问了一遍。

这次对方倒是答得干脆:“新上任的殊河县县令,叶秋。”

“……”方锐当了一辈子贼,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吃上一口官饭,惊喜来得太突然,他又一次惊呆了。

 

就这样,方锐到了殊河县,在县衙里谋了笔不给工钱的差事,还被迫签下来一张卖身契。他倒不缺那二两银子,那一纸契约其实也形同虚设,小地方的衙门闲得要命,这位县太爷也从不没事找事,他这挂名师爷的日子过得还算惬意。

唯一不满的是半年之期过了一半,他还没能从这人身上挖出什么有用的线索。

这位县太爷,平日里比他还懒散,唯一的爱好似乎就是躲在后院写字,写的那些字一不裱二不挂,他也不明白写来做什么。

叶秋这个名字多半是假名,他设法查过这人的来历,竟还让他查出了不小的来头。

青年才俊,官至四品,因为得罪了朝中权贵被外放到这穷乡僻壤。别看一时失势,他还有个结义的大哥在朝中官居二品,随时都有可能让他东山再起。

再之前,这人当是身在江湖,似是并没有闯出什么名气,包括结义之事,只零星有些许传闻可供考据。

一个江湖人,转身就在官场上平步青云,不是没有先例可循,但到底十分少见。不过方锐关注的却不是那些,真正让他在意的是,这人的经历推到三年前,就彻彻底底断了线索。

就算刻意掩盖身份,也不可能完全没有蛛丝马迹可寻,然而这个叶秋,竟然真的就像凭空出现一般,根本不存在“过去”。

这根突兀中断的线让方锐大感兴趣,他最喜欢的就是揭破谜题,越是迷雾重重越是充满干劲。叶修说半年期满方锐想走他一定不拦,方锐却真怀疑,到时候多半还得是自己不想走了。这人为何能说破他的身份,此时已被他放到了脑后,在查明这人身后的谜团之前,方锐是真的不舍得一走了之。

身手平平的一介书生?方锐哂然一笑。谁能相信一个无甚本事的书生竟能识破他的行踪?能识破他行踪的人,又如何不能看出一具尸体生前是否存有几分功夫底子?

想试探叶修,这点小伎俩果然抵不了用,明知如此,方锐的小伎俩还是层出不穷。也许十次有十次都是无用功,但若让能侥幸他撞上一次有效果的,那也是相当值得期待的收获。何况剩下的九次还可以用来打发无聊呢。

方师爷就这么琢磨着自个儿那点小心思,跟着叶修走回了县衙。一进门,就有衙役跑过来递上一封信函。

叶修心想他要杜员外写的东西多少也得花点时间,不能比他们还先到吧,拆开一看,果然另有来处。

“城南别庄的请帖?城南几时冒出来个别庄?”叶修仔细回忆了一下,城南那块基本不曾踏足,这时真拼凑不起来什么具体印象。

“就是那个闹鬼的宅子吧?”方锐对此倒是有点印象。那地方他没事可干的时候也去探过,没人住,会传出闹鬼的传闻不过是因为时常有人夜里前去打扫。

方锐顺着叶修的视线把那纸薄笺也通读了一遍,看到落款,忽然一把夺过信笺。

叶修莫名其妙的看着他,方锐把那落款来回读了三遍,哈哈一笑:“这次真的不会无聊了!算你走运,这桩案子指不定很快就能有眉目。”

“怎么说?”叶修随口问道。

方锐倒转信笺,指着落款的名号,道:“结绿山庄,刘小别,近一两年来声名鹊起的少年剑客,为人称道的就是一个快字,单论出剑速度,他称第二,当今江湖恐怕也就只有一个人敢称第一。如何,是不是开始对他惯用的剑感兴趣了?”

“让你这么一讲,好像不感兴趣都不行。”叶修两眼亮了一亮,“说了这么多,重点呢?别说你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样的剑。”

“我还真不知道。”方锐把帖子塞还给叶修,“这个刘小别,不止出剑的速度快,换剑的速度也足够快。他现在用的什么剑,不亲眼看过没人能知道。”

“这么说,这趟别庄是非去不可了?那好,择日不如撞日,趁我这身官袍还没脱,现在就走吧!”

衙役目送着刚进门的县太爷带着师爷又出门去了,刚转过身,又听急促的脚步声接近,回头一看,却是县太爷走了回来。

“咱县衙里有马么?”叶修问。

“有啊。”衙役愣愣答道——敢情这县太爷来了三个月,还没参观过马厩?

叶修对这个回答很是满意,招了招手说:“赶紧牵两匹出来!堂堂县太爷走哪儿都只能甩着一双脚,多寒碜。没轿子坐,好歹有个代步的也行啊!”

衙役依言去牵马,走没两步又被叫住,一听,却是有了轿子的前车之鉴,县太爷不放心马平日里有没有刷洗干净。

衙役哭笑不得。这轿子不擦,搁在那儿顶多是用不成,马要不勤洗着,您老人家早该闻香而至,也犯不着这会儿才想起它们来了好吗!

无论如何,叶修总算满意的骑上了马。城南别院眨眼就到,在主厅里迎接他们的,正是传闻中出剑极快,换剑也极快的少年剑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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